[周刊王CTWANT] 證交所罕見公布單日違約交割達7.02億元,創近期新高紀錄,金管會證期局今天(12日)也證實該案,主要是因為有單一客戶作當沖交易,無力支付,而遭券商申報,虧損高達6.6億元,買賣相抵後約609萬元。
證交所統計,周一券商申報客戶違約交割達7.02億元,且從6月24日起至7月11日,連續12天的違約交割金高達10.36億元,買賣相抵後逾2千萬。
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表示,其實證交所統計過去10多天的違約交割金額,最低占比約達萬分之0.126的624萬元,買賣相抵後還有盈餘180多萬元,占比較高是萬分之1.626的8,527萬元,買賣相抵後約200多萬元,與過往違約交割金額不會相差很大,但在7月11日公布的違約交割7.02億元,單日占比達0.23是較高者。
證交所也發布新聞稿說明,111年7月11日證券商申報集中市場投資人買進、賣出違約總金額7.02億元,該金額係申報違約投資人7月7日至11日買進及賣出成交金額合計,買進、賣出相抵後金額為609萬元,證交所已洽申報證券商進一步了解及查核。
證交所表示,長期以來集中市場違約金額占總成交值比率均維持在極低水準,今年以來占總成交值比率相較去年下降,即使少數單日申報違約金額較高,整體市場交割風險仍在可控管範圍。
為確保集中市場交割安全,證交所針對當沖成交量占比逾60%之有價證券,已有公布注意及處置條款等管理措施,並進一步規範,證券商如於1年內受理違約結案投資人開戶交易,應實施預收足額款券等強化投資人違約風險控管措施。證交所也持續強化異常交易之監視預警作業,並要求證券商落實風險管理,針對證券商申報違約金額達一定標準立即進行選案查核,同時設立完備的財務安全防衛機制。
證交所再次提醒投資人,一旦發生違約交割,不僅會影響日後在證券市場的開戶交易,也可能需負擔法律上的責任,並對個人信用產生負面評價。投資人應審慎評估投資狀況,並隨時留意交易紀錄及資金運用情形,避免無法履行交割義務,以保護自身投資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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